2017下半年四川南充市身心醫(yī)院、市二福利院和“嘉陵江英才工程”招聘公告【招9人】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和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4]263號)以及《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嘉陵江英才工程”實施辦法>的通知》(南委[2013]63號)、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通過“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工作的通知》(南組通[2016]66號)文件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身心醫(yī)院、南充市第二社會福利院面向社會公開考核和“嘉陵江英才工程”公開考核招聘9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面向全國招聘。(具體崗位設置見附件1、2)。
(二)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見附件);
(4)年齡符合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29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者。
(2)曾被開除公職者。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者。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者。
(5)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名者。
二、公開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 1月5日(上午8:30: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
市身心醫(yī)院報名地點:南充市身心醫(yī)院第二住院樓八樓人事科(地址:四川省營山縣白塔路64號)。
聯(lián)系電話:0817—8221993,18181117667
市二福利院報名地點:南充市第二社會福利院門診大樓3樓行政辦公室。(地址:四川省南部縣原曉霞路154號 )。
聯(lián)系電話:0817-5522342,15328869887
3、報名所需資料:
(1)《南充市民政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見附件3),請如實準確填寫后按要求張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與考核聘用崗位相一致的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執(zhí)業(yè)證、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3)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等單位同意。
4、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將對所有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發(fā)給面試通知書方能參加公開考核招聘。在任意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
(二)考核招聘
1、考核時間
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前考生憑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到指定的考核地點報到,上午9:00開始進行考核。未準時到達指定考核地點報到者,不得參加本次考核招聘,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核地點
南充市民政局六樓會議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qū)柳林路27號)。
3、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綜合考核方式進行。根據綜合考核成績由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三)體檢
對確定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
1、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另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體檢(含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公示
經考核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www.ncpta.gov.cn)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排名、擬聘用崗位,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在公示期間因自動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而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審核確認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經市人才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通過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程序報批及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用人單位憑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出具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
通過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特別提示
1、應聘者須完全符合考核聘用條件方能報名,是否符合考核聘用條件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終審結論為準,因條件不符合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因報名者自身對網上信息不及時關注和各種原因導致的報名者通訊不暢通,致使與考聘相關信息不能及時傳達到報名者本人,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原標題:南充市民政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市身心醫(yī)院、市二福利院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和“嘉陵江英才工程”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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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身心醫(yī)院、南充市第二社會福利院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及要求一覽表》
2、《南充市身心醫(yī)院2017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3、《南充市民政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南充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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