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臨滄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全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后續(xù)有關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組織做好2017年度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檢系統(tǒng)、地稅系統(tǒng))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全市資格復審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完成;遞補復審工作于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以前完成。
二、復審地點
報考市直部門的考生到市直招錄部門政工(人事科、辦公室、綜合科)參加資格復審。報考縣(區(qū))的考生按管理權限到各縣、自治縣、區(qū)委組織部(干部股、公管股)、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股參加資格復審。
三、復審所需證明資料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2.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7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和學歷獲取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2017年畢業(yè)生持學歷獲取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在考察階段提交。
3.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滿已到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報考定向招考“四個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服務證及相關證明:
1.根據有關規(guī)定,我省大學生村官服務滿兩年即可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服務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的崗位,資格復審時提供《云南省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招聘)推薦表》。
2.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農、支醫(yī)、支教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四、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時把考生提供的資料對照《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招考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及其所附的《專業(yè)指導目錄》及《考錄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進行審核。
(二)屬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人員,請到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上下載“同意報考證明”,并按要求向審核部門提交“同意報考證明”。
(三)請報考人員認真及時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資料,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復審合格進行簽字確認,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復審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資格復審結束,全市將確定面試時間、地點、方法及注意事項及面試日程安排,并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incang.gov.cn)上公布,請資格復審合格并簽字確認的考生及時登錄關注。
五、咨詢電話(區(qū)號0883)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試錄用與培訓教育科:2128062
(一)市直招錄單位
市紀委:2122079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165147
市財政局:2147997 市國土資源局臨翔分局:2153358
市水務局:2151802 市醫(yī)療保險基金管理局:2160061
(二)縣(區(qū))招錄單位主管部門
臨翔區(qū)委組織部:2166343 臨翔區(qū)人社局:2166463
云縣委組織部:3211029 云縣人社局:3211404
鳳慶縣委組織部:4211137 鳳慶縣人社局:4214824
永德縣委組織部:5220810 永德縣人社局:5220907
鎮(zhèn)康縣委組織部:6630176 鎮(zhèn)康縣人社局:6630131
耿馬縣委組織部:6121712 耿馬縣人社局:6121624
滄源縣委組織部:7123234 滄源縣人社局:7124760
雙江縣委組織部:7623033 雙江縣人社局:7625604
原標題:關于2017年度臨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