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區(qū)選拔部分科級領導干部公告【招22人】
為進一步加大我區(q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堅持選賢任能,促進干部人才脫穎而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根據(jù)《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各部門(單位)崗位空缺情況,決定面向全區(qū)公開選拔部分鄉(xiāng)鎮(zhèn)、區(qū)級部門(單位)機關、事業(yè)單位科級領導干部22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選職位
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全區(qū)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yè)人員身份的在職在編人員,且身份符合相應崗位要求。
(二)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jīng)驗,有勝任工作崗位的組織能力、專業(yè)知識、業(yè)務管理水平。
(三)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崗位有特別要求的除外)。
(四)報考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為現(xiàn)任正科級或擔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報考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為現(xiàn)任副科級或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任職時限截至2017年5月。
(五)在規(guī)定任職資格年限內,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除具備以上基本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所報考職位的崗位具體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崗位有特別要求的,以具體要求為準),不能參加公開選拔:
1.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不足一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不足一年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不足兩年;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恢復黨員權利不足兩年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
2.受到調離崗位處理不足一年;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不足兩年;受到降職處理不足兩年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審查尚未結案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或有其它影響參加公開選拔的違法違紀情況的。
三、選拔程序
(一)宣傳動員(5月中旬)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區(qū)級各部門(單位)收到本《公告》后,通過會議宣傳、張貼公告等方式,及時將公開選拔的職位、基本條件、報名要求等相關內容傳達到本單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切實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二)公開報名(5月中旬)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17:00。
報名方式分為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個人自薦應按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所在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同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shù)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應不低于3:1。報考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段內向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qū)公選辦”)提交報名表、實績量化評分表及相關印證材料(送區(qū)委組織部干部一科〈區(qū)委217室〉)。
(三)資格審查(5月下旬)
區(qū)公選辦負責對報名人員的個人身份、年度考核、獎懲等情況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后,通過適當方式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準考證發(fā)放及綜合測試時間。
(四)綜合測試(6月上旬)
綜合測試由區(qū)公選辦會同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共同組織實施,主要包括能力測試和實績量化。
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如崗位需要,可由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決定,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增加筆試的,應提前告知考生)。面試成績按90%計算,實績量化得分按10%計算折合考生總成績(增加筆試的,面試成績按50%計算,筆試成績按40%計算,實績量化得分按10%計算折合考生總成績)。
實績量化主要包括:崗位關聯(lián)度與學習專業(yè)背景、工作經(jīng)歷、榮譽稱號、年度考核、工作業(yè)績、信息及調研文章等??忌趫竺麜r如實提供個人相關證明原始依據(jù),由區(qū)公選辦會同選拔單位共同評價量化。
考生總成績未達到80分的,不得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確定考察對象(6月中旬)
由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集體研究差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不低于2:1。
(六)組織考察(6月中旬)
由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對考察對象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疾鞂ο笏趩挝稽h組(黨委、黨工委)應形成黨風廉政結論性意見。
(七)確定擬任人選(6月下旬)
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組織考察和征求意見情況,結合崗位實際,集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報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核;經(jīng)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集體研究確無適合崗位人選的,由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向領導小組書面請示,經(jīng)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不確定擬任人選。
(八)任前公示(6月下旬)
對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報送的擬任人選,經(jīng)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九)任職試用
公示結束后未發(fā)現(xiàn)有影響任職問題的,由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按程序辦理相關任職手續(xù)。擬任人選中屬提拔任職或非領導職務轉任同級領導職務的,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jīng)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試用職務,一般按試用前職級安排工作。
注:前述時間安排為計劃時間,如有調整,以通知為準。
四、紀律要求
在公開選拔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相應人員資格:
(一)偽造學歷、學位、獎勵等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的;
(二)威脅、誣告和恐嚇其他競職人員的;
(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在區(qū)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本公告及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咨詢電話:(028)83307533區(qū)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監(jiān)督電話:(028)83613388區(qū)紀委組織部
(028)83307532區(qū)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
原標題:青白江區(qū)2017年公開選拔部分科級領導干部公告
點擊下載>>>
1:2017年面向全區(qū)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職位表.docx
2:2017年面向全區(qū)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表.doc
3:2017年面向全區(qū)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實績量化評分表.doc
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開選拔科級
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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