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保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公告【招23人】
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湘人社發(fā)〔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和《保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經縣人事領導小組批準,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公開遴選范圍
全縣機關及全額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公開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具備中專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為1986年5月3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的為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的為1976年5月3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的為1971年5月3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
5、身體健康;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性質必須與遴選單位相同或符合順向流動要求,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職位的人員身份要求為公務員,報考參公職位的人員身份要求為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全額事業(yè)職位的人員身份要求為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事業(yè)人員。
8、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均以2017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者事業(yè)單位人員;(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遴選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5月3日—5月5日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6樓會議室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yè)、年齡、資格證、工作經歷等條件必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相符合。報名時須本人持《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教師參加公開遴選須經教體局和分管縣領導及縣人事領導小組領導同意。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張。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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