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省隴南市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考試公告【32人】
根據(jù)《甘肅省2017年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現(xiàn)將隴南市2017年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錄職位與計劃
2017年計劃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32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考錄職位分為三類:
1、面向大學生村官的考錄職位,考錄計劃20名,考錄對象為2014年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2、面向所有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錄職位,考錄計劃6名,考錄對象為全市所有符合條件的現(xiàn)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職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3、專門面向脫貧“摘帽”村村干部的考錄職位,考錄計劃6名,考錄對象為全市2015年度、2016年度脫貧“摘帽”村符合條件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脫貧“摘帽”村以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核定發(fā)布為準)。
具體職位、錄用人數(shù)詳見《甘肅省隴南市2017年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職位簡表》。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的,須為2014年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5、報考面向所有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職位及專門面向2015年、2016年脫貧“摘帽”村村干部職位的,須為現(xiàn)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且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時間,任職時間計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6、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包括中專、職高、中技);
7、2015年度、2016年度脫貧“摘帽”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報考的年齡條件為45周歲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村干部報考的年齡條件為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職期間個人、集體受過縣(區(qū))級及以上表彰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本人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2012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有舞弊等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