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呂梁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山西省行政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呂梁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2016年7月6日-8日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內(nèi)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見附件一)。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7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注:請考生嚴格按照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見附件二)參加復審,以免造成人多擁擠,影響復審效率。
地點:呂梁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呂梁市技工)。
路線:青銀高速離石東出口沿路直走過橋沿濱河北東路, 向西2千米。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件的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yè)、畢業(yè)時間證明);
5.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在本機構);
6.職位要求獲得相關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請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三)。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部門意見欄,應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具體請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說明的有關要求辦理)。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學位證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到指定窗口拍攝本人1寸照片(用于面試通知書);
4.面試時間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
聯(lián)系電話:0358-8225448
0358-8224957
原標題:呂梁市行政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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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6年7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