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泰安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一、關于報考條件
1. 報考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需要哪些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飘厴I(yè)生);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3) 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 在中央及各地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的招考職位,也不能報考錄用后即形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下同)、監(jiān)獄、戒毒機關。
3.應回避親屬關系指的是什么?
根據《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⑴夫妻關系;⑵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責任編輯:李明)